内容:
《河南省旅游条例》自202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,为河南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。这部历经12年修订的条例,彰显了全域旅游和大众旅游的时代特征,突显了河南旅游业发展需要保障和促进的内容。新《条例》共有10章103条,涉及旅游规划、建设、资源利用、促进发展、新业态培育、旅游者权益、经营服务、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。
新《条例》的实施,带来了多项利好政策,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畅游、红色旅游景区免费开放、打造黄河文化游等,这些政策旨在让黄河文化“活”起来,满足人民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的追求,加速建设文化旅游强省。
以下是新《条例》的十大亮点:
- 旅游管理体制:健全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机构,配备执法人员,确立文化和旅游综合协调机制。
- 全域旅游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全域旅游,统筹安排旅游发展资金,并设立专项经费。
- 门票减免: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票,残疾人、现役军人、人民警察、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等特殊人群纳入免票范围。
- 文旅融合发展:依托文化旅游资源,打造老家河南等文化旅游品牌。
- 乡村振兴:乡村旅游和民宿旅游得到政策支持,简化审批手续,促进发展。
- 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:文化和旅游部门对景区的执法权得到明确,执法人员可以对多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。
- 旅游企业:旅游企业可以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,合法票据可以作为报销凭证,用水用电用气执行一般工业企业标准。
- 非法组织旅游: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不能从事旅游业务。
- 强迫购物:诱导、强迫游客购物将被罚款和吊销导游证。
- 带薪休假:强调依法落实带薪休假制,解决节假日拥堵问题。
新《条例》的实施,不仅将推动河南旅游业的发展,也将为游客带来更加便捷、舒适和安全的旅游体验。让我们期待河南旅游业在新《条例》的指引下,实现更加繁荣和辉煌的未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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