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容:
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通知,为大力促进住房消费,助力石家庄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从2024年11月1日起,对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作进一步调整优化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
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石家庄市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,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20%,为购房者减轻经济压力,助力实现住房梦想。
二、扩大异地贷款受益群体
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购买石家庄市自住住房的,取消对其户籍地限制,让更多在外地的石家庄市民也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优惠。
来源:石家庄住房公积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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